知识产权乃商家必争之利器,楚汉河界乃兵家必争之重地,失去知识产权企业则失去竞争之根本。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应如何找到有利于自己的“楚河汉界”?商家又如何能够运用自己的“楚河汉界”进可攻,退可守?
在离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还有22天的时候,谷歌遇到了进入中国以来前所未有的麻烦——“词库门”事件。在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尚未出台的时候,搜狐会赢么?而谷歌又一定会输么?这将不仅仅取决于知识产权内容本身,还牵扯到一个很重要的话题—知识产权的界定范围。
分地必争
4月4日,Google在中国推出拼音输入法,该产品在推出后几个小时,就遭到来自网友及行业资深人士发出的涉嫌抄袭和盗用的质疑,并提出确凿证据证明该输入法盗用了搜狗拼音输入法词库,比如词库中出现的搜狐员工绰号,两者均一样。有网友称,Google输入法中竟然发现了搜狗输入法的词库指纹。
4月6日,谷歌对搜狐的指责首次表态,承认自己的输入法使用了搜狗的词库资源,但它并没有就此道歉;次日,谷歌将词库升级,清除了一些与搜狗输入法相同的内容;9日,谷歌在搜狐发布《“搜狗拼音输入法”关于谷歌盗用词库的声明》之前,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对用户及搜狐等各方致歉”;10日,搜狐公司警告谷歌不得再做输入法产品,否则将提起诉讼。但谷歌也于当晚发表声明,指出,自己的输入法有多年的技术积累,此次引起纠纷的专利技术早在2004年时就已经首创性地运用到中文拼音输入法的改进当中,更何况产品在试验阶段受到一些外来数据源的干扰也是正常的。
面对谷歌的道歉,搜狐则穷追不舍,连续发布了三份声明,且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则一再表示,谷歌抄袭的不仅仅是搜狗的拼音输入法词库,而切还抄袭了其“利用搜索引擎进行网民使用习惯分析,并为输入法提供动态数据库”的创意和思路。难道谷歌真的闯入了搜狐业已圈定的知识产权地盘?还是搜狐夸大了其知识产权的范围?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尚在确立中,因此,导致以美国为首的国外企业在以所谓国际知识产权条例为依据的知识产权诉讼中屡屡处于优势,腾讯因此而痛失OICQ,思科起诉华为等等,而此次,搜狐与谷歌之争则恰逢美国贸易代表计划就中国对美国公司拥有的版权保护不利提出申诉之时,同时也是近几年来,国内企业申诉国外企业知识产权侵害最有力的一次,因此,此次“词库门”之争将成为国人认识知识产权,了解知识产权责权及界定知识产权范围的一次重要参考。
尽管此次事件尚未盖棺定论,但知识产权范围界定问题却在第7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时显得尤为重要,而如何恰当理解知识产权范围问题则成为了未来中国互联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最重要依据。
牵一发而动全身
有消息称,我国将于2007年出台“知识产权战略”,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仅仅是整体战略的一部分,而并非全部,由知识产权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是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战略”的依据。
早在2006年9月,科技部副部长尚勇曾说,由于缺乏核心技术,我国企业不得不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至40%支付给国外专利持有者。个人计算机每台平均利润不到5%;DVD机每台售价不到30美元,交给别人的专利费接近10美元,生产企业的最终利润只有1美元。
知识产权、技术贸易壁垒和反倾销已成为我国众多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障碍,而正确认识知识产权范围则成为了平衡此三者关系的最重要砝码。近几年来我国有60%的出口企业遭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由此影响到的出口额每年超过450亿美元。与此形成反差的是,是否提高我国知识产权企业数量就能够改变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的角色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要处理好我国的知识产权的范围界定,就要求跳出知识产权这个局部,站在全局看问题;或者说,把知识产权这个局部,放在知识生产的全局中审视。首先,要按照国家、社会和个人不同主体的行为模式,建立多层次相互关联的知识政策;其次,要研究产前调节、产中调节和产后调节的利弊,善于运用多种政策组合。在考虑社会生产效率时,还要进一步考虑社会效益,如公平和正义,做到以人为本。
2004年,英特尔状告广东东进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NADK软件制作侵权一案曾经引起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度重视。同时,也引发了国人关于过渡知识产权界定范围带来的技术垄断问题的思考。
2002年,东进公司开发出DN系列语音卡产品。该系列产品中配套使用的NADK软件开发工具包,可以与英特尔语音卡中配套使用的SR5.1.1软件开发工具包兼容,从而使原来使用英特尔语音卡产品的用户,可以将其原来利用SR5.1.1所开发的应用程序直接转用到东进公司的DN系列产品上来。
2006年2月24日,在历时了进两年的知识产权维护后,九位软件专业专家对本案进行了相关技术鉴定。认为“东进”的NADK软件与“英特尔”的SR5.1.1软件是两种根本不同的产品。接口信息、头文件的兼容使用是正常的、必然的现象,如果接口信息、头文件不允许兼容使用则是反常的、不可思议的现象。专家的技术鉴定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东进”丝毫没有对“英特尔”构成侵权。
试想,如果鉴定结果恰恰相反,则势必会造成国外公司在专业市场领域的技术垄断,且将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影响国内的专业领域技术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因此,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大将会给垄断带来可乘之机。
因而,跳出知识产权谈知识产权,从“整体”上把握问题才是划分知识产权界限的良方。即,权利人行为符合知识产权法律,但仍有可能构成非法垄断。需要“反垄断法”立法牵制“知识产权法”;权利人符合知识产权法律,垄断本身合法,但垄断行为不合法,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牵制“知识产权法”。第三种情况,权利人符合知识产权法律,垄断本身合法,也无垄断行为,没有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有碍于创新,应由知识创新政策牵制。
张弛有度
与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发展史较短,因此,在知识产权界定方面也缺乏一定的经验及法律法规,加之个人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清楚,导致知识产权诉讼中“吃亏”较多。
盲目扩大知识产权范围,在目前拥有知识产权企业仅占万分之三的中国而言,显然会直接进入国外企业市场垄断的怪圈,同样,如若缩小知识产权的范围,则势必造成国内企业缺乏自主创新性,进而降低自身的造血机能。
如何正确引导企业?怎样鼓励创新,并合法保护拥有知识产权企业的利益是现阶段我国正在研究的内容。中国国家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韩俊在知识产权与软件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说,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四项重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并将保持下去。这四项工作是指制定产业促进政策、实现立法保障、参与法律完善工作、建立良好综合环境。
据悉,有望在2007年出台的知识产权战略将包括20项专题和1个纲要,即“20+1”战略,其中20个专题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以及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等。
在知识经济不断膨胀的时代,知识就是金钱,技术就是企业的生命这一主题将永远不变。把握好知识产权这把尺,将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2005年全国主要城市及省份专利申请及授权排名前五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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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在我国称为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 |